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(沈阳市于洪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)营业范围: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领域产品质量、计量、标准、认证认可、特种设备安全等违法行为的规范和查处工作;受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、食品生产环节、食品流通环节、化妆品生产、经营等方面的举报投诉,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;负责处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、保健食品、食品生产环节、食品流通环节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等工作;承担于洪区消费者协会职责,受理消费者的投诉,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、调解;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维护个体劳动者(私营企业)的合法权益和利益;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、药物滥用、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;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、成品油市场、煤炭市场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、街路市场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、零售商促销行为、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、洗染业、美容美发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;负责规划再生资源网点布局及备案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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